台塑集團旗下麥寮汽電與台電合約爭議持續未解,麥電受限於燃煤額度在去年11月暫停發電,造成台電成本大增,台電自行在給付麥電費用扣抵,引起麥電不滿並發出異議。
據悉,台塑集團已找律師團隊著手評估目前情況,若政府協調一直沒有結論,未來走向法律途徑的機率恐大增。
台塑化坦言,收到台電給付費用確實有短少,至於短少金額不方便透露。
麥電為燃煤民營發電廠,主要產品為電力,目前火力發電市場尚未開放,麥電售電對象為台電,按照雙方合約內容,在歲修(工檢)等不可抗因素下無須售電,其餘時間麥電必須滿載供應電力。
不過麥電兩部機組用煤額度,先前遭到雲林縣政府限縮21%至28%,去年11月燃煤額度用光,迫使麥電必須停機,也等於是違反台電購電合約。
台塑化認為,雲林縣政府的行政處分為法律位階,站在民營公司立場,絕對不可能做出違法事情,一切是依法行政,最後的結果是只能違反跟台電的購電合約,這是無可奈何。
經濟部能源局在去年9月召開兩次會議針對雙方爭議進行協商,不過一直無法化解歧見,而原本麥電每月可以收到台電給付6億元購電費用,從去年12月開始短少。
麥電立刻發函向台電與能源局提出異議,要求台電給付剩餘款項,台電至今不回應。
台塑化表示,只要台電每月擅自扣抵費用,基於維護公司權益立場,麥電每月都會發出異議,藉此表達台塑集團堅定立場。
目前雙方的合約糾紛,仍是由能源局召集專家學者主持協調,不過台塑化內部評估,如果持續沒有結論,恐怕將來只能靠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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