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F引發的中小企業倒閉、國銀紛提呆帳惡夢已到尾聲,金管會做出最終回裁罰。金管會銀行局1日發布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重大裁罰,共14家銀行被罰,大眾、元大、玉山被罰400萬元,國泰、日盛、新光罰200萬元,其餘8家處以糾正或停止銷售處分,此次已是第5波處罰,累計總罰款金額加計也高達1億400萬元。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指出,此次查核的重點有三項,包括是否確實審查客戶董事會議紀錄、是否落實審查客戶財務資料、是否落實OBU開戶或財報表真實性審查,與過去裁罰過的沒有重覆。
呂蕙容表示,目前並沒有發現銀行幫TRF客戶偽造董事會紀錄,只有查核到銀行對辦理客戶董事會紀錄審查作業核欠嚴謹,另外,還有發現行員把繕打完的財報、填妥的財務報表傳給客戶、對保當天在客戶同意下幫客戶公司內部文件用印等情況。
銀行局認為,這些「服務過頭」的行為,雖不是偽造文書,但卻已經讓風控流於形式化,且日後客戶賠錢時回頭檢舉,反而產生更多糾紛。
呂蕙容指出,此次據銀行法的規定作出三大裁罰,包括:大眾、元大、玉山因為未確實審查客戶董事會議紀錄、未落實審查客戶財務資料、徵提客戶相關書件有內容未填寫完整等缺失,且涉及的客戶數較多,因而罰400萬元,並予以糾正,國泰、日盛及新光3銀行則被罰200萬元、也予以糾正。另外,包括中信、台北富邦、凱基、台新、永豐、花旗、安泰及遠東等8家銀行未確實審查客戶董事會紀錄或徵提作業,被金管會糾正。
呂蕙容指出,目前TRF爭議案共有203件,172件己妥適處理,26件進入調處評議,目前共有15家銀行停賣TRF,包括被銀行局禁賣的大眾、元大、玉山、國泰、日盛、新光、中信、富邦、台新、永豐、安泰,還有自行停賣的凱基、花旗、遠東。<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