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協調會議昨(17)日討論電業法修正案,針對電業自由化之後的管理機構,將由經濟部旗下設立三個新委員會來扮演,包括電價費率審議會、電業調處委員會、及電力可靠度委員會,以確保民生電價不會上漲、及供電穩定。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主要是保障民生用電不會上漲;「電業調處委員會」則是,當太陽能、風力等綠電供應不穩定時,還要有輔助電源,例如從台電這邊調度,包括代輸、輔導服務等,保證工廠的正常供電;「電力可靠度委員會」則負責備用電力問題。
徐國勇表示,昨天是立院各委員會委員都來,確定電業法修正將採兩階段修法,希望本周四院會可通過、立法院這個會期就可通過。
徐國勇強調,電業法修正,第一階段鼓勵綠電開放,希望再生能源趕快進來,包括直供、代輸等,第二階段再開放其他電業進來,及推動廠網分工,但修法後六到九年才會實施。
徐國勇表示,昨天行政立法協調會溝通結果,與上周便當會不同之處有兩個,包括原本「廠網分離」字眼,會讓台電感覺被分割,所以改為「廠網分工」,「分工」成二家子公司。
昨天會中也有共識,有關管制機關問題,仍屬經濟部電業主管機關負責,不再另設管制機關,但經濟部下將設三個委員會,包括「電價費率審議會」、「電業調處委員會」及「電力可靠度委員會」。<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