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自民國105年8月15日起,台南辦公室除必要人員留駐外,其餘員工在家上班,迄公司通知員工重新到公司上班為止。
1.事實發生日:105/08/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離職員工陳嘉宏、王朝暉,帶領不知名人士,於民國(以下同)
105年8月10日,未經本公司同意強行進入本公司,造成公司營運受到攪擾,更致部分
員工心生恐懼。為保護員工人身財產安全,本公司決定自105年8月15日起,台南辦公
室除必要人員留守外,其餘員工在家上班,迄公司安排好保全人員,確保員工人身安
全無虞,將另行通知重新到公司上班為止。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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