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國票金公開收購,三信商銀股東發動反收購行動,引起金管會的關注。金管會表示,股東自行加碼逾10%須先核准;若走競爭公開收購,須在國票金公開收購截止的五日前申報,金管會將了解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國票金宣布將公開收購三信以來,三信股東反對聲浪不斷,近日更傳出三信股東發動反收購行動,股東自行加碼持股,以反制國票金的公開收購行動。
三信股東加碼持股行動,是否符合相關規定?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昨(30)日表示,銀行法規定,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持有銀行股權5%以上,必須申報,若要持有10%以上,則須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如果股東持股已有10%以上,要加碼持股或加到25%以上時,也須事先核准。
由於國票金已啟動公開收購三信,若有股東申請持股逾10%或25%,在股權爭議情況下,恐怕不易獲准。
不過,三信商銀股東的加碼行動,只要持股未達10%,或持股10%以上的大股東,只要加碼未達25%,都不必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除了股東加碼持股外,如果三信股東想要跟國票金「競爭」公開收購,必須依公開收購辦法辦理。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王詠心表示,「競爭」公開收購者,應在原公開收購期間屆滿之日五個營業日以前,向金管會辦理公開收購的申報並公告。
公開收購辦法規定,任何人單獨或與他人共同預定在50日內,取得公開發行公司股權20%以上者,應採公開收購方式。
競爭公開收購的規定,是指競爭者要在50日內買到20%持股才適用?還是只要收購1%就必須適用?王詠心表示,這還要研究一下。<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