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公開收購三信商銀案,國票金控22日發布重大訊息強調,依據「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與群益金鼎證券簽訂公開收購委任契約,即委任券商由凱基證券更換為群益金鼎證券,負責接受三信商銀股東應賣股權事宜。
國票金重訊指出,原6月8日公佈委任凱基證券擔任公開收購三信商銀案的受委任機構,主要考量凱基證券長年擔任三信商銀的股務代理機構,但為求保持公正中立的立場,向國票金辭任受委任機構;國票金表示,這也是公司經評估後6月12日宣佈延後兩周公告公開收購的主因。
國票金發言人邱銘恩指出,群益金鼎證券過去擔任公開收購案受委任機構經驗豐富,包括燦星、凌越及力晶科技等公開收購案,在與群益金鼎時已特別要求群益金鼎對三信商銀所有應賣股東資訊做好保密工作,群益金鼎也承諾將盡力配合做到絕對保密,保護應賣股東資料不致外洩,並核實掌握應賣股數比率。<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