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重新啟動公開收購案後的首例—國票金公開收購三信商銀案,一波多折,昨(15)日再度公告重新調整公開收購價格,並在二周內另行公告公開收購期間。根據規定,國票金必須在金管會核准此投資案起三個月內,啟動公開收購,也就是9月5日前啟動,否則全案將告吹。
國票金6月5日獲金管會核准,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三信商銀,並在8日對外宣布,將從6月15日到8月3日,以每股16.5元,公開收購三信51%以上股權。
但在公開收購啟動前夕,國票金上周五突然公告延長公開收購期間,並在昨天提高公開收購價格。
至於公開收購延到何時,昨天未有答案,將在二周內另行公告。
根據金控轉投資辦法規定,啟動公開收購仍有一定的時間規定。金管會官員表示,金控投資的對象若是公開發行公司,應自核准之日起三個月內,依公開收購相關規定進行股份收購一次購足;屬非公開發行公司者,應在三個月內完成投資。
換言之,6月5日拿到金管會核准函的國票金,最遲必須在9月5日前,啟動公開收購,否則將不符規定,核准案自動失效。
此外,公開收購辦法規定,只要向證期局申報,申報當天就立即啟動公開收購,期間不得多於50天,最長也只能延長30天。
依規定,國票金向證期局申報公開收購後,被收購的三信商銀,也必須立即設置審議委員會,並在七天內公告審議結果。
審議委員會應審議公開收購條件的公平性、合理性,及就本次收購對股東提供建議。三信商銀如何提出對股東的建議內容,也將影響三信股東應賣意願,及國票金收購成功機率。<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