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19)日完成電價公式協商,預計今天在立院報告事項宣讀後正式通過。經濟部長鄧振中昨天傍晚說,最快4月1日以新版電價公式計算電價,電價一定降。至於降多少?須精算燃料價格變動、決定成本計算周期之後才能知道。
基於鼓勵民眾節約用電,經濟部與台電都表示,以往每年6月至9月實施的夏月電價機制仍將維持。夏月電價過去平均漲幅約13%∼25%。在電價公式過關之後,鄧振中傍晚召開記者會,神情輕鬆。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召集黨團協商,針對電價公式達成幾項共識:1、台電合理利潤定在3%至5%,有累積虧損待彌補期間,投資報酬率上限為5%,全數彌補累積虧損;無累積虧損時,投報率則為3%。2、半年電價漲幅不得超過3%,全年不得超過6%。3、電價公式未來每半年檢討一次,公式自審定日起將施行二年。4、行政院半年內須將電業法送立院審查、成立電價費率審議會。
朝野協商也決議,電價費率審議會中,政府部門及所屬人員不得超過三分之一;近三年內有與經濟部及台電公司涉及電價與台電相關業務委辦、委託研究關係人士,不得為審議會成員。此外,審議決議也應上網公開,審議則採公開透明方式進行,各項經營資訊及績效將充分完整揭露。
協商也決定,電價公式各成本應由「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經濟部表示,為讓電價公式4月上路,能源局將在現有電價諮詢會的基礎上,最慢3月成立審議會。<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