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部長葉匡時昨(19)日接受電視專訪時爆料,指出台灣高鐵昨日召開臨時董事會,討論高鐵須認列資產減損1,500億元報告案,但部分董事主張公司運量預估失準,未依證交法規定揭露重大訊息,他痛批高鐵股東只想「粉飾太平」。
昨天臨時董事會開會超過4個小時,發言人徐宜中表示,董事會雖有討論財改案的進度,但並未具體裁示如何處理,與政府之間的三件仲裁案將展延至2月中旬,屆時也將再召開董事會討論;至截稿為止,高鐵公司並未就財務問題發佈重大訊息。
據了解,台灣高鐵董事會成員對1,500億元數字如何估算,有諸多異見,討論甚久,包括運量從過去到現在,一直在減少,為何至今天才提出資產減損?因此要求台高經營團隊進一步釐清,提下次董事會列討論案。與會人士預估,即使如此,未來列資產減損金額恐逾千億元,可能須在4月底的去年財報上認列虧損。
為配合國際會計準則(IFRS),高鐵須按收益法認列公允價值,即剩餘18年的特許經營期間的票箱收入,但高鐵自2009年起將折舊方法改為運量百分比法後,折舊法採「前低後高」模式,雖降低初期折舊,達到創造帳面盈餘的短期效果,但卻為高鐵財務埋下未爆彈。
據了解,依據高鐵最新的運量測試報告,運量成長不如預期,而今年的折舊攤銷已高達240億,未來將逐年增加,當未來運量營收無法隨之成長,就有入不敷出的問題;經內部精算,高鐵資產減損最高達1,500億元。
由於高鐵公司淨值只剩482億元,為此簽證會計師已多次向高鐵反映,希望在4月底前改善財務,否則一旦認列資產減損1,500億元,帳上立即產生超過1,000億元的負債,高鐵公司也將因「資不抵債」形同破產。
高鐵局表示,高鐵公司若有負債千億的情況,即使董事會或債權人未向法院申請破產宣告,也將因構成三方聯貸契約的重大違約事項,銀行團為確保債權,將按契約規定通知交通部,終止高鐵公司的特許權。<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