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3/12/05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提前全面改選董事,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
委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3年12月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
委員,說明如下:
(1)本公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鄭美倫小姐、蘇先河先生及顏平和先生。
(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至106年11月16日
止,同第三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