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提名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2/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0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晶華酒店(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41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1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1年度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部份條文案。 (3)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4)董事、監察人改選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0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0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受理股東提案及受理獨立董 事侯選人提名之相關事宜如下: (1)受理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 (2)受理期間:102年3月29日起至102年4月8日止,凡有意提案及 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2年4月8日下午5時前親洽或郵寄(如為郵 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或『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 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3)受理處所:富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新北巿淡水區中正 東路二段29之5號23樓) (4)提案方式: 1.以書面方式提出,並載明聯絡方式及聯絡人以便董事會回覆。 2.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3.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列入議案。 (5)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宜如下: 1.獨立董事應選名額:2名 2.提名人應檢附文件: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 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 明文件。 3.獨立董事候選人之專業資格、持股及兼職限制應符合「公開發 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相關規定。 4.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之情形: a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b提名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 ,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c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 d未檢附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4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5.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40日前,將獨立董事候選 人名單及其學歷、經歷、持有股份數額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並 將審查結果通知提名股東。<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