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1/07/31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1/08/31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一、減資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619,402,850元,流通在外股數61,940,285股
每股淨值為5.07元。
二、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327,795,840元,流通在外股數32,779,584股
,每股淨值為9.54元。
上述資料依100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計算。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次全面換發作業之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富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換發股票總數:普通股61,940,285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19,402,850元。
(3)本次減資新台幣291,607,010元,共銷除已發行股數29,160,701股,用以彌
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減資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
之,減資比率為47.079%。
(4)減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32,779,58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共計金額為新台幣327,795,840元。
(5)換發前後之總金額:原已發行股票總金額為新台幣619,402,850元整,減資後
之股票總金額計新台幣327,795,840元。
(6)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換發比率52.921%,依「減資換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529.21股(即每仟股減少470.79股)
;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以現金(至元以下捨去)支付予該股東,
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二、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用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
票發行事宜。
三、本次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四、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五、股票換發日程:
(1)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1年10月8日。
(2)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1年10月9日至101年10月18日。
(3)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民國101年10月5日至101年10月18日。
(4)減資換股基準日:民國101年10月13日。
(5)股票換發日:民國101年10月19日。
(6)新有價證券掛牌興櫃暨舊有價證券終止掛牌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1年10月19日。
六、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於101年10月19日起,
應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換發。
(a)舊股票
(b)本公司寄送之減資換發通知書
(c)股東原留印鑑章
(d)證券集保存摺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下列文件,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減資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
(a)舊股票
(b)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
(c)買進報告書或領回號碼清單或交易稅單
(d)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
(e)證券集保存摺
(4)已送存集中保管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
七、本計畫書內容作業事項經本公司洽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報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定後,本公司將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
前,依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規定
之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減資案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31日金管證發字
第101003293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新北巿政府101年8月31日北府經登字第1015055367號函核准本公司變更登記。<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