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9/12
2.減資基準日:101/08/07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茲依據本公司101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少資本,銷除已發行股份
29,160,701股以彌補虧損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07月31日金管
證發字第1010032934號函核准;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劃書並於101年09月06日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10022314號函核備在案。
(一)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19,402,850元整,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61,940,285股。
(二)減資銷除資本總額及股數:本次辦理減少實收資本新台幣291,607,010元整,
銷除已發行股份29,160,701股,用以彌補虧損,減資比率為47.079%。
(三)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27,795,840元整,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32,779,584股。
(四)本次減資銷除股份29,160,701股,將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
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529.21股(即每仟股減少470.79股)。
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以現金(至元以下捨去)支付予該股東,
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101/10/04
(2)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01/10/08
(3)減資股票暫停交易期間:101/10/05~101/10/18
(4)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1/10/09~101/10/18
(5)減資換票基準日:101/10/13
(6)新有價證券掛牌興櫃暨舊有價證券終止掛牌興櫃買賣日期:101/10/19
(7)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六)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七)換領新股票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於101年10月19日起,
應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換發。
(a)舊股票
(b)本公司寄送之減資換發通知書
(c)股東原留印鑑章
(d)證券集保存摺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下列文件,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減資換發申請書
辦理換發。
(a)舊股票
(b)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
(c)買進報告書或領回號碼清單或交易稅單
(d)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
(e)證券集保存摺
(4)已送存集中保管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
新股掛牌興櫃日101年10月19日統一換發無實體新股, 貴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1/10/13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1/10/1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