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101年度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項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經101年10月1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新台幣 275,117,570元,銷除27,511,757股,每
股面額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2821號函核准在案,並經102年1月21日
經授中字第10233093350號函完成資本變更登記。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2. F107120 精密化學材料批發業
3. I103010 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4.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5. C802990 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6.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710,000,000元,分為71,00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龍潭鄉三和村新和路455號。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證期局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公司章程訂定於中華民國92年09月15日,最近一次修訂於101年06月29日。
(八)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新台幣434,882,430元,分為43,488,243股,每股新台幣10元。
(九)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1.減少資本新台幣275,117,570元,每股面額10元,共計27,
511,757股。2.減資比率:38.7489535%,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之股份比例每仟股減少
387.489535股,即每仟股換發612.510465股。3.減資後普通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
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以股票面額按比例發放現
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股票面額認購之。
(十)本次減資用途: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
(十一)、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十二)、減資換發股票時程:
1、減資換票基準日:民國102年2月3日。
2、為配合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2年01月30日起停止辦理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請於
民國102年01月29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
市
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01月29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
(十四)受理申請換發日期:102年02月27日起。
(十五)換發手續:請親臨或郵寄下列文件至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
電話:02-33930898)辦理。
(A)已辦妥過戶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
1.舊股票2.股票換發聲請書3.原留印鑑。
(B)尚未辦妥過戶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
1.舊股票2.證券交易稅單、完稅證明或有價證券交付清單3.轉讓過戶書4. 原留印鑑(若為新開戶者,請檢附身分證
正反面影本一份及印鑑卡一式一份)5.辦理過戶後並填蓋股票換發聲請書。
(C)原存放於集保公司之股東:股票將於新股票換發日統一由集保公司辦理換發,請自換發日起至證券商辦理領回
新股票。<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