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101年度減資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101年10月1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新台幣275,117,570
元, 銷除普通股27,511,757股,並業經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
年11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282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據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減資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項:
1.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2. F107120 精密化學材料批發業
3. I103010 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4.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5. C802990 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6.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已發行數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1,000,000,000元,分為
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其中保留
5,000,000股,供發行認股權憑證或附認股權特別使用,授權董事會依
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710,000,00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龍潭鄉三和村新和路455號。
(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
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92年9月15日,最近一次修
訂為民國99年6月29日。
(七)本次減資及其條件:
1.本次辦理減資新台幣275,117,57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7,511,757
股,每股面額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34,882,430元,分
為43,488,24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股東將依持股比例減資
38.7489535%(每仟股減少387.489535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2.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3.本次減資相關事宜,如遇有主管機關要求或其他變更情事,授權董事
長全權處理。
(八)減資計畫目的: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
(九)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
屆時另行通知並公告。
三、茲訂定民國101年12月30日為本次減資基準日,依法自101年12月26 日起至
101年12月3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辦理現場過戶者,務
請於101年12月25日(星期二)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地址:台北市
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
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