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04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一○○年度盈餘分配案,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33,074,355元,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元。
(二)經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07月01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1年06月27日至101年07
月01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101年06月26日(星期二)下午四時
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以6月26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登
記為荷,俾能享受配息之權利;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
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63797)。
(三)本次現金股利以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股無償配發現金股利1元,茲訂於民國101年07月
31日為發放日,以匯款或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掛號費自各股東股利中扣除,股利在25元以
下,僅郵寄通知書,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
(四)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