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興昌爆發公司派與大股東國際票券的董監席次爭議,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昨(28)日表示,國票不能持有高興昌超過一半的董事席次,也不能擁有經營權。
主要是因為若國票持有高興昌過半的董監席次,恐須納入國票的子公司,不符票券金融法規定。
對此爭議,國票金已決定採取法律行動,將對高興昌董事長呂榮泰提告。國票金副總經理邱銘恩指出,高興昌不當阻止國票行使表決權,已涉及刑事責任,國票將依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將股東會相關人員全數提告。
邱銘恩進一步說,高興昌30日將舉行董事會,國票金不承認這屆董事選舉的合法性,因此在高興昌當選的三席董事,將全數不出席,以示抗議。
陳裕璋昨日在立法院表示,國票並非主動投資高興昌,而是因為楊瑞仁弊案,被迫取得高興昌32.59%股權。金管會97年要求國票須在四年內處分,在明年第二季底就會到期。
陳裕璋表示,國票若擴大董事席次到擁有控制權,會涉及金控法控制性的問題,金管會不會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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