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陳宏力、洪世章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
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洪世章處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昆山宏?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昆山綜合保稅區新南東路358號昆山綜保大廈805-806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專用設備、精密儀器、機械設備零部件批發、
佣金代理、鋰電池材料、設備、零件、太陽能材料、設備、零件的批發,代理進出口及
售後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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