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5/31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02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5/31
公告內容:
主 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
依 據:公司法及證交法相關法令暨本公司100年3月23日第13屆第12次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壹、 開會時間:100年5月31日(星期二)上午十時
貳、 開會地點:桃園縣桃園市法治路10號6樓(本公司禮堂)
參、 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報告本公司99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9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99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選舉第14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四、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法人競業禁止案。
五、臨時動議。
肆、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分派每股配發1.2元股息(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元以
下捨去,不足一元所餘金額,依公平原則,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俟提報股東常會通
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分配之。
伍、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如下:
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
常會議案。
二、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提案。
三、受理期間:100年3月29日起至100年4月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00年4月8
日下午4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受理提案處所: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地址:330桃園縣桃園市法治路10號)電話:(03)335-2191。
五、該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
條規定停止過戶股票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股份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股東所提議案超
過一項者。(5)股東所提議案內容,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超過三百字以上者。
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4月2日至100年5月31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
戶之股東,請於100年4月1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十號十一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股票過戶登記
俾可享受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
柒、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330桃園
縣桃園市法治路10號)。
捌、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玖、本公司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拾、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擬請本次股東常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拾壹、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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