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2/12/19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何志儒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黃敏全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致遠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何志儒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阮呂艷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致遠會計師事務所九十二年十月十五日致遠審十一查字第九二0四二
號函略以(因事務所內部工作調整,原由何志儒及黃敏全辦理本公司財
務報表簽證,改由何志儒及阮呂艷二位會計師負責服務,辦理本公司九
十二年度起財務及稅務簽證事宜)。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
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本公司因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經營結構改變,原屬阮呂方舟會
計師之會計師團隊加入致遠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相關財務會計作業
順利,亦將公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改委由致遠會計師事務所。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2/08/31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
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
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
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
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
(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
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