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民國98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
行新股5,744,823股,每股面額NT$10元整,總額新台幣57,448,230
元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部份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8年7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40086號函核准發行在案。貳、茲
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本公
司所營事業項目如左:1.以導管輸送及供應可燃天然氣燃料。2.天
然氣用具及器材之製造與銷(代)售。3.氣量計之販賣。4.甲級氣
體燃料導管承裝工程(承裝一切高壓管、本管、支管、用戶管工
程)。三、已發行股票:本公司已發行股數為114,896,461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計新台幣1,148,964,610元整,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桃園市法治路10號。五、
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61年7月1日,第
30次修正於98年6月17日。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
事15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
發行股票:以盈餘轉增資新台幣57,448,23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
5,744,823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
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原股東持有股份不足分派一
股者,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拼湊不足者,
改派計算至元為止的現金,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
購之。本次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
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數為
120,641,28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計新台幣
1,206,412,84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股票簽證機構:日
盛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十、茲定於98年8月23日為增資配股基準
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8年8月19日至98年8月23日為停止股
票過戶期間,請各股東於98年8月18日(星期二)下午四時前(郵
寄過戶以郵戳日期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務代
理部(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0號11樓。電話:
02-23826789)辦理過戶。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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