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6/24
2.發生緣由:本(99)年度因積極利用閒置土地興達電廠部分鹽灘地轉
作太陽光電廠址,閒置土地面積減少。
3.因應措施:迴轉減損損失207,317,818元,並增列業主權益項下之
「未實現重估增值」。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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