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分派公告
公告內容
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分派公告中華民國99年06月08
日 (99)財發字第9號一、本公司98年度盈餘分配,業經民國99年06
月0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1元;並經
董事會決議訂於民國99年06月14日為除息基準日。二、現金股利
訂於98年06月25日,委由股務代理人「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
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99年
06月10日起至同年06月1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之豋記,凡持有
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9年06月09日(星期四 )下午
4時30分前蒞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
27058280) 」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四、特此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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