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六月八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分配總計
新台幣121,793,480元,盈餘轉增資配股每股0.6元,增資發行普通
股12,179,34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21,793,480元。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金管證發
字第0980036602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
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一)公司名稱:欣彰天然
氣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以導管輸送供應可燃天然氣及
天然氣丙烷混合氣(PANG)與丙烷混合氣(PA)燃料。2、天然
氣用具及器材之製造及銷(代)售與輸入業務。3、氣體燃料導管
承裝及維護工程。4、瓦斯計量錶之製造裝配.修檢及輸入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彰化市中山路三段708之31號。(四)公告方
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
期:置董事九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
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資本額新台幣2,029,891,370元整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202,989,137股,全額發行。(七)本
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盈餘轉增資新台幣
121,793,480元,發行普通股12,179,34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比例,每仟股配發盈餘轉
增資新股六十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現金分派或由股東自行併
湊認足,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
及每股金額: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215,168,485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計新台幣2,151,684,850元。(九)本次增資用途:支應九
十八年營運投資。(十)股票簽證機構:臺灣土地銀行。(十一)增
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印發,屆時另行公告及
分函各股東。四、茲經董事會議訂除權基準日為九十八年九月九
日,增資基準日為九十八年九月九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
九十八年九月五日至九十八年九月九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八年九月四日下
午五時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駕臨彰化市中山路三段708之31號
本公司出納組辦理過戶登記。五、謹將本公司最近三年經安永會
計師事務所傅文芳、戴興鉦等會計師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後( 財務報
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