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中華民國98年8月18
日(98)財發字第17號一、本公司98年6月9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
餘分配總計新台幣8,923萬5,440元,增資發行普通股892萬3,544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7月
30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8216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
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一)公司名
稱: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E01021度量衡
器製造業。2.CR01010瓦斯器材及其零件製造業。3.D201011公用煤
氣業。4.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5.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
。6.E603130燃氣熱水器承裝業。7.JA02051度量衡器修理業。
8.F113060度量衡器批發業。9.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
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章程訂定日期:訂立於中華民國61
年2月8日。(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西屯區天水中街36號。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站。(六)董事及監
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17人、監察人5人,任期均為三年,連
選得連任。(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資本額新台幣
11億1,544萬2,9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億1,154萬
4,290股,全額發行。(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
發行條件:盈餘轉增資新台幣8,923萬5,440元,發行普通股892萬
3,54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
東持有比例,每仟股配發盈餘轉增資新股80股,前項增資發行之
新股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擬於配股除權基準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
拼湊,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登
記,未拼湊之部分,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
,其股份則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
,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
每股金額: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1億2,046萬7,834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元,計新台幣12億467萬8,340元。(十)本次增資用途:
支應98年營運投資。(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信託部。(十二)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印發
,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三、茲經董事會議訂增資基準日
及除權基準日為98年8月26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8年8月
22日至98年8月2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
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8年8月21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或郵寄
(以郵戳日期為憑)至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
02-2705-8280)辦理過戶手續。四、謹將本公司最近三年經勤業眾
信會計師事務所林義峰、陳慧銘等會計師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
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後(財
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五、特
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