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3/29
2.發生緣由:考量本公司今年資金需求為提升閒置資金運用效率及
股東權益報酬率,
擬辦理現金減資返還股本。
3.因應措施:
(1)本次減資金額擬訂為新台幣190,000,000元,以目前實際流通在
外股數39,000,000股為計算基準,預計現金減資比率為48.717948%
,每股約退還新台幣
4.8717948元,減資後預計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00,000,000元,合
計發行20,000,000股。
(2)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9年3月18日金管證
發字第0990010819號核准在案。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此現金減資基準日係為向經濟部申請辦理變更登記之用。俟變更
登記核准後,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換股作業計劃,該
計劃包含減資換發股票停止交易期間、減資換股基準日及退還現
金股款日等事宜。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