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項
公告內容
壹、依據: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三日召開九十九年股東臨
時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190,000,0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
19,000,0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九年三月十八
日金管證發字第 0990010819號函核准,本案業已於經濟部九十九
年四月十二日經授中字第09931906180號函資本變更登記核准在案
。貳、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
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華信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
)所營事業: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
)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大溪鎮仁和路二段349號5樓。(四)董事及監
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六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
任。(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96年3月7日,
第4次修正於98年6月4日。(六)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
司資本總額為新臺幣 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
面額10元整,其中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得分次發行;已發行
股份總額 390,000,000元,分為39,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
為記名式普通股。(七)本次全面換發作業之換發有價證券股數、每
股面額及總額:1.減少資本新台幣190,000,000元,每股面額10元,
共計19,000,000股。2.減資比率:48.717948% 。3.本次減資銷除股
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
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512.82052股(即每仟股減少
487.17948股);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比率計算給付現金
,現金不滿一元,四捨五入至元為止,所有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授
權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該股票。 4.減資後股份總數
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200,000,000元。(八)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最後過戶日
:99年4月14日。2.停止股票過戶期間:自99年4月15日至99年4月19
日止。3.減資換股基準日:99年4月19日 。4. 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
自99年5月6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之日起原舊股
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5.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
普通股股份相同。(九)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99年4月
26日,分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予各股東,匯
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若退還股款不足以支付郵寄費用時,則改
以平信寄出支票。(十)換發之程序及手續:請股東備妥下列各項資
料文件至本公司股務室辦理。1.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
票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於新股發放日(99年5月6日)後持(1)減資前
現股之舊股票(2)減資換發新股通知書並蓋妥股東原留印鑑,親臨
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轉讓過戶作業。2.於停止過戶
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請於新股發放日(99年
5月6日)後,股東持(1)減資前現股之舊股票 (2)股票轉讓過戶申請
書(3)證券交易稅單 (4)出、受讓股東若有未繳交印鑑卡者需繳交印
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減資換發新股通知書並蓋妥股東原留
印鑑,親臨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換票作業。3.換發
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湖街58號12樓,本公司股務單位,電話:
(02)2658-7718分機2312~2315。(十一)其它未盡事宜,擬依公司
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參、減資基準日:99年4月1日。肆、本
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
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等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務報告
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伍、特此公告
。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