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全島逾5、6千億元土地開發的轉型再生計畫恐怕無限期
延宕了!行政院會今(1)日將通過鐵路法修正草案,但因立委對
台鐵自行處分開發有諸多意見,行政院責成交通部再詳細研議,
這次修法並未納入授權台鐵處分開發資產的條文。
行政院去年2月及12月分別送二次鐵路法至立法院審議,立法
院要求撤回重送。其中一次是攸關授權台鐵可進行土地開發業務
,不受國產法限制,並增列其附屬事業經營項目,包括土地開發
、不動產租賃、加油站、觀光旅遊,電力、物業管理、餐飲、物
流、停車場及通信事業等。
另一次是授權交通部對台鐵及台灣高鐵等鐵路事業的加強監
理規範。今天院會通過法案以加強鐵路事業監理為主,包括交通
部對重大誤點授權交通部可訂定賠償機制,遇意外重大交通事故
應立即向主管機關通報,一旦未立即通報處30至150萬元罰鍰等規
定,另明定地方營或民營鐵路機構可經營複合式商業營運模式,
或站區土地開發等附屬事業。
原有關授權台鐵可處分資產開發的法案,政院將撤回暫緩修
法。據官員透露,立院交通委員會審議是否授權台鐵開發土地時
,有很多異見,質疑台鐵只有運輸人才,本業應是營運鐵道事業
,怎有能力進行土地開發,或進行其他附屬事業開發,且因台鐵
土地均屬國有財產,立委對授權台鐵開發有不同見解。
官員表示,台鐵若要進行土地開發,其組織部門必須配套改
組考量,政院已責成交通部重新檢討,對於台鐵進行土地開發,
是要修法授權交通部決定,或直接授權台鐵局。
台鐵因虧損嚴重,因此扁政府時才修正鐵路法,讓台鐵的土
地活化鬆綁,讓台鐵可與民間建商開發,設定地上權、合建分坪
,不動產證券化。台鐵可處理的商業區及?估區騰空土地計有27處
,50年收益上看1,500億元以上。不過,官員說,依現行都更條例
規定,台鐵現有土地也可參與政府主導的都更開發案,台鐵大面
積土地配合都更案計有台北松山機場附近一、二十公頃,南港新
生地三鐵共構商業區開發。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