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合併永富光電科技(股)公司及成安科技 (股)公司,合併
基準日訂於96年11月1日
1.事實發生日:96/10/26
2.發生緣由:(1)本合併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
96年10月19日金管證一字第0960057921號申報生效在案。(2)本合
併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6年10月19日金管
證一字第0960057921號申報生效在案。(3)本公司前經96.08.30董
事會、96.10.01股東臨時會決議與永富光電科技(股)、成安科技(
股)等2家公司合併,並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依據合併契約書,
存續公司應發行新股予消滅公司之股東,故本公司應發行新股
3,716,996股予永富光電科技(股)公司之股東、發行新股6,227,273
股予成安科技(股)公司之股東;合計共發行新股新台幣99,442,690
元,分為9,944,26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本次合併發行新
股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10,599,970元,分為71,059,997
股(5)本次合併發行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6)合併增資基準日訂於民國
96年11月01日。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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