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文麥字第0907號更正本公司93年9月1日發布九十三年度現金增
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內容如下:
一、原公告茲訂於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為增資認股基準日,
依法自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八日至九十三年十月十七日停止股票過
戶登記,今更正為自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九日至九十三年九月廿三日
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其餘公告內容與前次公告相同。
二、特此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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