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生緣由: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3.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辦理。
(2)本公司截至111年12月31日止累積虧損為新台幣373,165,258元,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721,403,700元,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3)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法提報股東會報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