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於6日針對5G競標,舉辦「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公開說明會」,NCC綜合規劃處處長王德威透露,基於5G漫遊需求,NCC與業者將再協商,7日委員會議將首度討論「共頻共網共建」的「三共」遊戲規則。
另外,業者建議第二波5G釋照應該提早公布,以作為業者長遠及整體規畫5G頻譜競標參考。據透露,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及交通部規畫年底第一波釋照之前,公布國內5G頻譜短中長程整體釋出規畫。
6日除中華電信,其它四家電信公司都提出建議,台灣大哥大法規處處長吳中志代表台灣大提出四點建議,台灣大贊成設置5G頻譜得標上限,但50%人口涵蓋的建設義務建議可以透過業者共同合作達成。
遠傳電信協理蕭景騰表示,5G技術尚不成熟,像iPhone5G手機明年下半年才上市,3.5GHz有效合理發展的時間落在5年後,在業者負有建設義務下,5G頻譜競標底價應儘量合理。
台灣之星法規暨漫遊互連處處長王俊提出兩大建議,目前NCC對3.5GHz上限規定100MHz,建議修定為70~80MHz,並確保四家業者得標。
亞太電信副總經理劉立三建議,4.4∼4.9MHz頻段可考慮納入5G首波釋照,解決首波只釋出270MHz的3.5GHz、僧多粥少問題,若4.4∼4.9MHz納入首波競標有困難,至少也要訂出下波5G釋照時程,同時對在第一波拿到大頻寬的業者,限制下一波頻譜得標數量,避免頻譜過度集中。
NCC強調,電信管理法對於5G推動有利,尤其商業運作模式彈性許多,預估明年實施、比預期早。
王德威表示,5G首次頻譜競標拍賣將以10MHz為單位,大業者(指電信三雄)一定得投入大筆資金,才有辦法把第四家排除在外,所以只有「第四家業者能不能拿到滿意頻寬的問題,而不是第四家業者沒辦法存在的問題」。因此,NCC在競標設計上,特別注意公平競爭問題,目前單一業者得標上限訂為100MHz,王德威說,如果上限訂在70MHz,那麼第四家業者根本就不用競標,幾乎就是底價取得,這樣比較不適合。<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