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6)日針對《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修正草案》舉行說明會。各電信業者及學者均呼籲「合理標金」,5G首次釋出頻譜的頻寬上限,也是各電信業者攻防關鍵。
針對台灣之星希望頻譜的頻寬上限訂在70到80MHz,讓市場能有四家業者,NCC綜合規劃處處長王德威表示,根據規劃,第四家業者是可以存在,關鍵只是能否取得滿意的頻寬。
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是5G將來競標、營運時重要規則。元智大學資訊傳播學系助理教授葉志良指出,整體來看,以100M頻寬為上限是合理的,但全球5G業者都還在實驗階段,尚未有明確大規模商業化案例,各國都在嘗試,加上5G建設確定高過4G很多,過高標金恐影響未來5G推廣。
台灣之星積極呼籲,有競爭才有合理價格,確保市場至少有四家業者,否則小業者頻寬不足40M,不足以發展5G網路,在市場機制下,所謂三共(共頻、共網、共建)制度,只對已經有合作關係特定業者有幫助。
遠傳電信認為,目前5G釋出的頻譜,因技術、設備及業務發展都沒有很成熟,希望3.5GHz跟28GHz有合理的標金,尤其是超高頻的28GHz應該更合理。
資策會則表示,5G未來發展與垂直場域應用息息相關,但相關法規沒有規定業者要在計畫書內寫出如何與垂直場域業者合作的技術與應用,建議應該規定業者在事業計畫書中說明。<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