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布「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年底將開放5G釋照競標。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昨(24)日批評NCC的政策向大業者傾斜,悖離原本促進電信產業公平有效競爭政策,也沒有考慮用戶想法。
賴弦五呼籲,NCC應將關鍵的3.5GHz頻段競標上限下修為70至80MHz,讓既有的兩家小業者有能力和三大電信公平競爭5G入場券
賴弦五昨日出席二十一世紀基金會主辦的「行動寬頻5G釋照論壇」。他批評新的管理規則顧及政府、製造業和三大電信的利益,卻沒有想過消費者應該有平價行動資費的權益,NCC以加速5G發展方式護航三大電信業者、消滅有效競爭,回到過去高利潤時代。
他說,台灣之星加入電信市場後,帶動4G吃到飽資費平價化、促使同業跟進,短短四年間讓4G資費從初期的上千元降到499元以下,全台用戶一年總計減少約410億元行動通訊花費,就是靠小業者做市場最關鍵的制衡力量,若台灣之星能取得5G的頻譜,也將積極讓消費者馬上能使用5G服務。
他指出,這次釋出的5G核心3.5GHz頻段釋出總共270MHz,但得標頻寬上限竟設定為100MHz,若依照現行公告規則及三大電信雄厚的財力,中華電信必定會拿滿100MHz,台灣大及遠傳電信會拿下170MHz,其他兩家小業者可能連入場券都拿不到。
即便電信管理法通過可共頻、共網、共建,但沒有頻譜的小業者如何與5G得標業者合作的相關配套和保障為何、也看不出政策如何限制大業者利用法規扼殺競爭。
他指出,政府應規範投標業者說清楚未來「三共」的合作計畫,以及釋出頻譜的相關規劃。拍賣時應採兩階段式,讓業者取得足夠關鍵頻譜,需要更大頻寬的業者可在第二階段繼續標購。否則現行修正草案是協助「三大殺兩小」。若未來5G市場回到只有三大電信的時代,消費者也會失去享有平價行動資費的權益。<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