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2/05/06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民國102年04月26日
董事會決議辦理。 二、股東會開會日期:股東常會,民國102年06月28日。 三、應選名額:獨立董事應選名額2名。 (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之情形: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2.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者; 3.所提名獨立董事不符合資格或未檢附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4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4.提名股東於公司依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四、提名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本公司股務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五、提名受理期間:民國102年04月29日至102年05月08日止。 六、提名受理處所: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健康路156號3樓 股務,電話:(02)2748-8877 七、應檢附資料: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 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 份數額證明文件。未檢附前述文件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八、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102年05月08日下午五時前,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 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份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面提名手續, 將提名函件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郵寄者以提名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 並請於信封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