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7/28
2.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
內即時完成,擬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8,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發行,預計募
得8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27375號函覆100年6月15日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公司現金增資作業時程,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00年7月28日,並預
計於100年7月29日完成本次現金增資募集。
三、為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及時完成,並為
維護員工、原股東及投資人權益,擬將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
款期間由原訂100年7月26日至100年7月28日延長至100年9月14日。除延
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依實際募款情形另訂之。
五、已依原增資繳款期限截止日前繳納股款者,若因洽特定人繳款期限展延,申
請放棄原認股份者,可於100年8月31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申請,本公
司將退回其股款,並給付自原繳款期限截止日起至退回日應加計之利息,利率按
郵局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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