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86號8樓之1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九十九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四.選舉事項:
(1)增選獨立董事壹席。
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100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
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股東如欲於本
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0年4月22日起至100年5月2日止受
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0年5月2日下午五
時前送達(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提案。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86號 8樓之1 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董事長室收﹝電話:02-82271799﹞。
(二)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次股東常會應選獨立董事一名,持有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於100年4月27日至100年5月6日下午5時止,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
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
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
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未檢附前述文件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受理提名處所: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86號 8樓之1 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室收﹝電話:02-8227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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