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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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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群豐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七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
1.事實發生日:107/08/31 2.發生緣由: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8/31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07/10/22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苗栗縣竹南鎮友義路399號(廣源科技園區會議中心) 四、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大陸投資報告案。 (2)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七年度上半年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七年度上半年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擬解除本公司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2)擬辦理本公司一○七年度期中減資彌補虧損案。 (3)本公司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四)臨時動議 五、依公司法第165條及102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 自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至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及 員工認股權行使。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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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群豐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
1.董事會決議日:107/08/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何佩青 /行銷業務處處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聲遠精密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協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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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群豐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一○七年度期中減資彌補虧損案 |
1.事實發生日:107/08/3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為健全營運體質及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期中減資彌補累積虧損,公司資本 減少後,每股淨值將可回升,以利公司未來營運發展。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截至107 年6月30日待彌補虧損共計新台幣456,210,090元,茲為健全營 運體質及改善財務結構,擬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456,210,090 元,銷除普通股45,621,009股,用以彌補本公司累積虧損。 (二)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67,800,300元,分為56,780,03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11,590,210元,分為11,159,021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發股份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並採 無實體發行。 (三)本次減資俟一○七年股東臨時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依減資基準日股 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803股,減資比率為80.3%(即 每一仟股換發197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停止過戶日前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 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 額認購。 (四)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換股作業事宜,俟一○七年股東臨時會通過並呈 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包括但不限於相 關行政程序。 (五)如因減資換股基準日前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變動,實際減資比率以變更後之比例為 準,本公司將於資本額變更後另行公告減資前後資本額及減資比率。本次減資相 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因應法令修訂需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 辦理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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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群豐科技 未 | 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7/08/31 2.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累積虧損 計NTD 456,210仟元,已達本公司一○七年六月 三十日止之實收資本額NTD 567,800仟元之二分之 一,惟資產總額為NTD 397,025仟元,仍足以抵償所 負債務NTD 277,002仟元。 3.因應措施:後續將視營運情形提出健全資本結構計劃。 4.其他應敘明事項:將提請107年股東臨時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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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華宇藥品 興 | 公告本公司減資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完成 |
1.事實發生日:107/08/31 2.發生緣由:本公司減資案依台北市政府民國107年08月30日府產業商 字第10753095500號函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完成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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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達運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稽核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7/08/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卓素英/稽核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美珮/稽核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7/08/31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2990666 9.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07年8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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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達運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7/08/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美珮/財會處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蘇志和/財會處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內部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7/08/31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2990666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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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達運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07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07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8/31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視實際需求 為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所稱子公司,係指符合107. 06.15金管證字第1070321630號函釋規定)。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薪酬委員會同 意。 (二)實際得被授與認股權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級責任、 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與未來展望等,由董事長核定後,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認 定之。 (三)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 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 得認購股權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 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 比例之限制。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3,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3,0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 認股價格 : 1.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分次發行日前三十個營 業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 告每股淨值。 前述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 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2.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以不得低於各分次發行日本公司普 通股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若當日收盤價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 (二) 權利期間 :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 之存續期間為六年,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 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累計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累計)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75% 屆滿4年 100%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 等重大過失, 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 1.離職(含自願離職及資遣、留職停薪)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應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 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 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 年內行使之。 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 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 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 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 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 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 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 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5.調職 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為 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主管人員於本條第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 內核訂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6.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7.其他非屬上列原因或實際依照前揭各款規定執行時必須依相關法令進行調整時,授權 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個別訂定或調整之。 (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9.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 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 含私募),包括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分割、現 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因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合併或 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等情事,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計算 方式如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該總股數係以本公司最近一次向經濟部變 更登記之實收資本額為準,不含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認股權股款 繳納憑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2.本公司因合併發行新股時,認股價格得依相關規定調整之。 3.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之認股價格,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1.減資彌補虧損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份/減資後已 發行股份)。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 ×(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 已發行股數) (三)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現金股利,認股價格依下列方式等幅調降之 。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若有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應按所占每股時 價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公式調降轉換價格:調降後轉換價格=調降前轉換價格 ×(1 -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2.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 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與「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前三十個營業 日興櫃市場之加權平均價格」孰高者為準;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 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 數為準。 (四)前三項之計算皆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停止行使認股權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之時程行 使認股權利,並填具員工認股權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且不得 申請撤銷。 (二)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權人一經繳款 後,即不得撤銷認股權。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該次認股權利。 (三)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即通知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 東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交付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四)若上述普通股股票交付時,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櫃檯買賣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 所買賣時,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掛牌買賣。 (五)本公司應於每季至少一次,向主管機關申請已完成認股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 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後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申報後生效,認股權憑證發行前如有修改時 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 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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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達運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7/08/3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6,304,163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2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7/10/11 5.最後過戶日:107/10/1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10/1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10/17 8.除權(息)基準日:107/10/17 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10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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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華旭矽材 興 | 公告本公司投資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補充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7/08/31 2.公司名稱: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補充公告本公司107年8月3日董事會通過投資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案, 已於107年8月31日簽訂投資協議,以新台幣182,700千元取得華旭光電股份 有限公司51.85%之股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前述交易對價中,部分價金係依雙方合約約定之績效達成狀況給予。 (2)股權交割預計於107年9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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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鋐寶科技 | 公告本公司107年7月份自結財務報表部分財務比率 |
1.事實發生日:107/08/31 2.公司名稱:鋐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107年5月7日證櫃審字第1070100607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 速動比率 107年07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 負債比率 61.73% 流動比率151.37% 速動比率 88.71%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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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群登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財務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7/09/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會計主管:傅瑞芳/本公司財務經理 (2)財務主管:傅瑞芳/本公司財務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會計主管:簡碧鳳/管理師接任本公司財務經理 (2)財務主管:簡碧鳳/管理師接任本公司財務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7/09/01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2868388 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財會主管之異動,待本公司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 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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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科際精密 | 本公司將於107年9月6日舉行上櫃前業績發表會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7/09/06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7/09/0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三樓凱悅廳Ⅱ區(台北市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koge.com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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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建祥國際 興 | 公告本公司107年07月份自結報表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負債比率 |
公告本公司107年07月份自結報表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負債比率、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
1.事實發生日:107/08/31 2.公司名稱:建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連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30100772號 (1)107年7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比率如下: 流動比率=81.76% 速動比率=62.41% 負債比率=41.68% (2)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不含備償)(單位:仟元) 項目/月份 107年08月 107年09月 107年10月 ------------------------------------------------------ 期初餘額 29,777 21,783 27,866 現金流入 13,130 21,075 7,055 現金流出 21,124 14,992 12,625 期末餘額 21,783 27,866 22,296 (3)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單位:仟元) 項目/月份 107年08月 107年09月 107年10月 ------------------------------------------------------ 融資額度 39,896 49,896 49,896 已用額度 30,948 40,948 40,948 額度餘額 8,948 8,948 8,948 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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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公準精密工業 | 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8/3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普通股5,3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53,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0元溢價發行,預計募集總金額為新 台幣212,000,000元,實際發行價格及公開承銷之方式授權董事長考量當時 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此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 保留15%由員工認購,計795,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4,505,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106年6月14日經股東常會決議, 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 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優先分認規定之限制,並依初次上櫃公 開承銷之相關規定,全數委由推薦證券商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認購不足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 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 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及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 、計畫項目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 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變更須予以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 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 資基準日等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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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辣椒方舟移動數位 未 | 公告本公司未來三個月預計之現金收支狀況,及上一月份 之銀行融 |
公告本公司未來三個月預計之現金收支狀況,及上一月份 之銀行融資額度使用情形
1.事實發生日:107/08/31 2.公司名稱:辣椒方舟移動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60026015號函辦理,公告未來三個月預計之 現金收支狀況,及上一月份之銀行融資額度使用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1)未來三個月預計之現金收支狀況 項目 107年09月 107年10月 107年11月 --------- --------- --------- --------- 期初金額 20,267 12,597 15,225 現金流入 7,500 15,700 21,800 現金流出 15,170 13,072 17,521 期末現金 12,597 15,225 19,504 (2)上一月份之銀行融資額度使用情形 : 目前無融資情形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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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奇鈦科技 | 公告107年07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
1.事實發生日:107/08/31 2.公司名稱:奇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4年度第Q2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達67.6%, 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101534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 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07年07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 負債比率=65.54% 流動比率=133.96% 速動比率=67.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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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台灣金融控股 公 | 財政部原派任本公司董事魏江霖先生自107年8月20日解任。 |
1.事實發生日:107/08/31 2.發生緣由:依據財政部107年8月30日台財庫字第10703734750號函辦理。 3.因應措施:提報本公司近期董事會。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7年8月31日接獲上開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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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華燈光電 未 | 公告本公司發言人、財務暨會計主管異動 |
1.事實發生日:107/08/31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發言人、財務暨會計主管異動事宜 3.因應措施: (1)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舊任者姓名:陳華軒/財務處長 新任者姓名:蕭天恩/副總經理 異動情形:離職 異動原因:個人職涯規劃 (2)公告本公司財務暨會計主管異動 舊任者姓名:陳華軒/財務處長 新任者姓名:遺缺待補 異動情形:離職 異動原因:個人職涯規劃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新任之發言人、財務暨會計主管俟近期董事會補追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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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久裕興業 興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 第一項第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 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08/31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久裕交通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孫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營運需求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751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279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279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313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無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久裕興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為其最終母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營運需求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751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3455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455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833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無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96898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9734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50.11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本公司107年第二季淨值下降及匯率波動影響,致使本公司及子公司 背書保證餘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50%,應訂定改善計劃並送交各監察人 ,且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控管。 本公司已於107年7月12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並於107年7月24日 經金管證發字第1070326381號函申報生效,俟辦理完竣後,將提升淨值, 此一情事即可改善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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