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連結債券 年期至少6年 業者競爭激烈 年期越縮越短 甚至只剩
3年 保險局認為有違保險精神
連動債券保單今年以來成為火紅的商品,在保險業者競爭下,所
連結的連動債年期愈縮愈短,甚至只剩3年。保險局官員強調,
這種做法已違反保險精神,壽險業保單連結的連動債,年期至少
要6年以上。
據了解,包括安聯人壽、巴黎人壽、大都會人壽等多家以銀行通
路為主軸的壽險公司,都大賣連結3年期連動債的保單,檔檔募
滿。雖然保險局道德勸說,但據了解,仍有業者繼續賣。
依據法令規定,壽險保單年期最短不能少於6年。過去壽險業賣
儲蓄壽險保單,最短都是6年;近起年投資型保單崛起,壽險業
所設計的連動債券保單,年期也都在6年以上。
不過,法令並未規定,投資型保單、連動債券保單所連結的標的
,年期要多久。因此,上述業者的做法,並未違規。
保單所連結的債券,年期愈久,雖然報酬率較高,但相對保戶資
金被「綁」住的時間也較長。在流動性的考量下,很多民眾希望
購買短年期的連動債。現在銀行業所賣的連動債,大都在3年期
以內,有的連一年都不到。
去年就有壽險公司跟進銀行的作法,保單連結3年期的連動債,
但保險期間還是六年。三年到了,保戶可以提前解約,或選擇轉
換到一般基金上。結果,大受市場歡迎。
今年有相當多保險公司跟進銷售這種連結3年期連動債的保單,
引起保險局注意。由於連動債券保單不需要事先審查,只要事後
備查即可,保險局無法事先阻止業者銷售。
保險局官員表示,法令雖然沒有限制投資連結標的的年期,但若
連結的債券只有三年,等於變相鼓勵保戶三年就解約,把保險商
品當成一種投資商品,違反保險精神。
保險局已請壽險公會擬訂自律規範,希望會員公司能遵守規定。
官員說,保單保障年期最短為6年,若連結債券商品,年期應該
也要至少6年才合理。
壽險業者坦承,連結3年期債券的保單,的確可以迴避壽險保單
必須六年的規定,不過,業者會這樣做,也是因應銀行通路客戶
的需求。
據了解,以業務員通路為主的國泰、新光等壽險公司,所銷售的
連動債券保單連結標的,都是6、7年期的債券,並無此問題。
<摘錄經濟C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