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崇光SOGO百貨聯貸案主辦行合作金庫上周已接獲國泰世華
銀信函,將正式要求太崇針對財報疑點提出說明,必要時會召開聯
貸團會議商討。
太平洋崇光SOGO百貨針對國泰世華銀行假扣押反擔保,提存法院
的1.65億股遠傳股票,由於國泰世華銀與太崇對這批股票認知有歧
見,並引發新爭議。國泰強調,當初提供遠傳股票反擔保的「提存
人」是太崇,且法院去(93)年10月函文明確表示,「提存人以第
三人之記名股票為擔保物辦理提存時,應先將第三人之股票背書轉
讓為提存人名義,並提出過戶申請書及發行公司出具之印鑑證明文
件後,始得辦理提存。」
國泰世華銀認為,既須原始持有人—遠東集團關係企業遠鼎投資
「背書轉讓」,這批遠傳股票就應屬太崇所有;且法院今年8月間
也據以裁定,准許國泰世華銀第二次假扣押行動,查封遠傳9,000
萬股股票。
根據太崇申請反擔保提存書上記載,這批股票提存人是「太平洋崇
光百貨」,並非原始持有人遠鼎。
國泰世華銀指出,當時遠鼎也已蓋好遠傳股票背書轉讓章,且提出
過戶申請書及發行公司遠傳出具的印鑑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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