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世華銀行與太平洋SOGO百貨聯名卡爭議案,台北地院昨(2
0)日首次開庭審理,國泰世華銀堅持太平洋SOGO百貨應停止違
約發行「集利卡」行為,該行高層認為,現階段訴訟將以爭取聯
名卡客戶權益優先,因此還未涉及損害賠償問題。
台北地院昨天上午10點20分就SOGO聯名卡之爭開庭,主要是針對
國泰世華銀對太平洋SOGO百貨「假處分」部分,雙方律師及相關
主管皆到庭說明,不過,法院第一回合交手,法官與兩邊人馬初
步交換意見,場面則是各說各話。法官當場改定庭期,將在10月
26日再開庭。
國泰世華銀表示,該行訴求重點是要求太平洋SOGO百貨停止發行
集利卡,尚無涉及求償。外界傳言國泰世華銀向太平洋SOGO索賠
7.5億元有誤,這是法院裁定此案訴訟價值為7.5億元,國泰世華銀
再據此繳交訴訟費用589.7萬元。所以國泰世華銀迄未提出任何賠
償要求,對太平洋SOGO百貨「一個錢字都沒提」。
國泰世華銀代表律師認為,契約必須看全部架構,不能只看其中
一條,國泰世華銀與太平洋SOGO百貨這項契約,不單是一個「聯
名卡契約書」,而是「策略聯盟合約書」,涉及金流及物流等業
務合作。
國泰世華銀表示,該行今天不只是跟太平洋SOGO百貨做信用卡發
卡合作,原本太平洋SOGO發卡及帳務人員,國泰世華銀也已依約
接收,因此堅持SOGO違約,要求履行合約,不得違約發行集利卡。
據悉,太平洋SOGO百貨律師一度在應訊時,針對太平洋SO-GO百
貨如何照顧消費者權益等非關法律性話題,滔滔不絕地說明了快
20分鐘,聽得國泰世華銀方面人員有些傻眼,質疑對方是否將法
庭開庭當成記者會,並私下表示,到法官面前打什麼「口水戰」
,認為應讓「法制歸法制,新聞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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