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SOGO百貨及國泰世華銀行因集利卡爭議鬧上法庭一案,
昨(20)日由台北地院首次開庭審理。太平洋SOGO重申,一切
交由司法公平審判。
太平洋SOGO強調,集利卡並非具有簽帳功能,因此,從未違反
與國泰世華銀的聯名卡合約。
對於國泰世華銀堅持太平洋SOGO違約,並求償7.5億元,太平洋
SOGO百貨總部財務副總羅仕清認為,求償成功的可能性不高。
羅仕清強調,雙方因為假處分而起的法律訴訟,應該是太平洋
SOGO受到損失。在爭議未解前,太平洋SOGO因執行假處分,
無法發行集利卡,導致客戶權益及業績受到損失。
當初太平洋SOGO與國泰世華銀前身(匯通銀行)簽定聯名卡策略
聯盟合約,強調國泰世華銀行享有太平洋SOGO獨家發行的記帳卡
及聯名卡等權利。
羅仕清表示,太平洋SOGO今年初發行的集利卡,只具有集點功能
,根本與聯名卡不同,因此,國泰世華銀怎麼能說太平洋SOGO違
反當初簽定的聯名卡合約。
此外,集利卡就像會員卡,讓太平洋SOGO可以重新掌握主顧客的
消費資料,說太平洋SOGO想藉此讓關係企業─遠東商銀發行聯名
卡,更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塊兒的事情。
他透露,走上法律訴訟前,太平洋SOGO與國泰世華銀雙方曾經多
次談判,但是到最後節骨眼又無法達成共識。例如國泰世華銀要求
降低集利卡卡友的購物優惠,太平洋SOGO就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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