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4/12/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暨委任薪酬委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104年12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暨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2)委任薪資報酬委員。
二、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起算至
106年7月30日止,與本屆董事會任期一致。
三、本公司第一屆薪酬委員會成員:張秀蓮女士、黃文鴻教授及張令慧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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