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保結算所周一(9日)表示,因應有價證券全面無實體化及買賣款券劃撥交割,集保結算所再次呼籲持有實體已上市(櫃)、興櫃股票之投資人,應儘速辦理繳回換發,以利將持股撥入其集保帳戶方便其交易。
集保結算所為因應有價證券推動全面無實體發行,增進舊票回收效率,規劃舊票代收作業,投資人除可透過郵寄或臨櫃方式將持有實體上市(櫃)、興櫃之股票向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繳回換發外,證券商及集保結算所亦共同提供代收作業服務,協助股務單位回收實體股票。
在經過證券商、集保結算所、各發行公司及其股務代理機構的努力, 5年以來已大幅減少投資人持有的實體股票,代收作業需求已逐日降低,經相關業者同意後,證券商提供之代收作業將辦理至民國104年3月31日止,投資人如未能於民國104年3月31日前至往來證券商,透過代收作業服務辦理繳回換發者,仍可透過郵寄或臨櫃方式將持有之實體股票向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繳回換發作業。
對於即將興櫃交易之發行公司,集保結算所已請其股務單位於掛牌交易前儘速辦理回收實體股票作業,以方便投資人交易。
集保結算所提醒指出,投資人自行保管股票,因有遺失、被竊的風險,因此建議投資人,應以郵寄或臨櫃方式將持有實體上市(櫃)、興櫃之股票向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繳回換發,或於民國104年3月31日前,儘速透過證券商將持有實體上市(櫃)、興櫃之股票辦理繳回。<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