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雙向理賠」業務本月開放,國泰人壽、富邦產險都將送件申 請。金管會指出,新法上路後,只要兩岸保險公司簽訂契約就可雙向 理賠,也就是台灣人在大陸發生意外時,可先由大陸保險公司墊付, 協助賠付的方式進行,反之亦然。
金管會去年起就開始研擬兩岸保險公司「雙向理賠」服務,過去兩 岸保險公司不能互相進行理賠服務的合作,因此,往往不能在第一時 間為雙方保戶辦理理賠,此次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往來 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後,未來大陸觀光客在台灣、台灣人在大陸都 可獲得較為快速的理賠服務。
金管會說明,保險理賠服務範圍包括代為確定損失或代為墊付、協 助保戶代為申請、取得公務機關或醫療院所簽發之與保險理賠有關文 件等。
除了雙向理賠業務,金管會也修正再保險業務往來許可模式調整為 「業務許可制」,也就是本國保險公司與大陸再保公司合作不必逐案 申請,只要每年申報一次即可。
此外,金管會對於想去大陸參股、設分公司、子公司的台灣保險公 司的條件也提高門檻。除了最近三年須具有健全業務經營績效及安全 財務能力、扣除本次投資金額後之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RBC ),達200%以上、最近三年未受主管機關處分,或受處分而其違法 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可的條件之外,還新增了三項,包括 最近一年風險管理執行情形無缺失紀錄,或其缺失情事已具體改善並 經主管機關認可;內部控制制度健全;無其他事實顯示有礙其健全經 營業務之虞。 <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