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保管結算所周一(1日)指出,自4月1日起,投資人拋棄股份作業將有重大變革,新措施對於依法須辦理財產申報之公職人員、申請社會救助之中低收入戶及其他有資產管理需要等投資人之權益,得以確實維護。
集保結算所指出,實務上重整成功恢復營運之機率微乎其微,最新統計目前保管之下市(櫃)、下興櫃且無股務承辦單位之有價證券,計129檔、股數逾120億股。經濟部商業司邀集學者專家及金管會、法務部等研討後,今年1月7日作成解釋,投資人只要將其拋棄股份之意思表示送達發行公司登記地址,即生效力。
集保結算所宣佈,自4月1日起,投資人只需先至郵局寄發存證信函到發行公司登記於經濟部商業司之地址,通知公司拋棄股份,再持存證信函副本至往來證券商申請拋棄股份,即可完成所有權移轉予發行公司作業,不必再浪費時間管理該等有價證券。 <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