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八日針對力霸案偵結起訴,其中查出亞太固網從二○○○
∼二○○六年底,共計遭掏空超過新台幣二七二億元。根據台北地檢
署對外公佈的起訴書簡要內容,王又曾等人假藉轉投資為由,設鼎森
、宏森二家公司,掏空亞太固網五七億元,二○○五年八月起,又以
預付款名義支付鼎森及宏森,掏空額約達四二.四七億元,迄今仍有
二七.六億元還未清償。地檢署最後針對王又曾求處三十年有期徒刑
,王金世英、王令台分別被求處二八年。
另外自二○○二年,亞太固網續購買已虧損,且無實際營運事實的力
霸集團小公司發的私募公司債,總金額共一○○.八億元。
二○○二年底至二○○四中,又以短期借款方式,讓亞太固網資流向
力霸集團小公司,至今尚未清償的金額共五三.三五億元。其餘還有
二筆各為七億多與八億元的掏空金額。同時,會計師單思達以及郝也
配合王又曾等人,對力霸公司、嘉食化公司及亞太固網的財務報表為
實簽證報告。
<摘錄電子A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