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28日委員會中通過市內電話撥打行動
電話訂價權回歸至發話端訂價,此部分營收也回歸發話端業者,
自2011年1月1日起,以市話撥打不同2G、 3G行動電信業者之一般
時段費率為每分鐘新台幣5.163元,晚高降幅將分別達到9.08%、
21.7%,而減價時段降幅則高達60.8%,根據NCC估計,預計自2011
年起,整體消費者將可因此受惠的金額達到33億元,共有1282萬
戶市話用戶可惠。
而若就電信業者所受影響來看,根據NCC估計,以既有由行動電
話業者訂價的狀況來看,目前行動電信業者每分鐘約撥給市話業
者1元,而行動電信業者成本每分鐘約2.15~2.35元,而若以既有5
家行動電信業者在訂價權回歸前的通信費來看,包括大眾、亞太
、威寶一般時段每分鐘市話撥打行動的訂價為6.6元,而若以此計
算,在訂價權回歸之後,此3家行動電信業者因為先前訂價相對較
高,所受衝擊也會相對較大。
以其過去每分鐘訂價6.6元,扣除支付給中華電信的1元,其每分
鐘實際收入為5.6元,但在回歸之後,加計接續費與中華電信應支
付的過渡費,則約在每分鐘4元上下水準,一來一網之間的差價頗
為可觀。而若以台灣大哥大與遠傳來看,其過去每分鐘訂分別為
5.6724與5.6782元,相對低於其他3家行動電信業者,在訂價權回
歸之後,雖然實際收入仍與過去略有差距,但落差相對有限。
NCC表示,為因應數位匯流趨勢、維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市場公
平競爭並與國際監理趨勢接軌,當初之所以將市話撥打行動電話
訂價權由受話端訂價,主要是考慮到當時市內電話仍是獨佔環境
,而行動通訊服務仍處於開放之初,基於公平競爭原則,才未採
用多數國家通用的發話端業者訂價方式,而在目前行動通訊業者
普遍都已達到一定模的情況下,認為已可回歸正常市場機制,並
希望透過此次法規修正,能夠讓市話用戶撥打行動時,能夠擁有
更一致性且低廉的價格。
而市話撥打動電話訂價權回歸至市話發話端機制,將自2011年1
月1日起實施,但NCC表示,考量對於整體行動通訊產業的衝擊
影響,因此,市內網路業者主導者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
月31日止,在此段期間內,以逐紼按比例遞減的方式,支付過渡
期費用予行動通訊業者,以降低可能帶來的衝擊。按照NCC的規
劃,則自2011年起至2016年止,市話業務市場主導者應支付的渡
期費率分別為每分鐘1.956元、1.7304元、1.3843元、0.6922元、
0.3461元。
但即使NCC北要求市話市場主導者中華電信必須逐年支付過渡期
費用予其他行動通訊業者,但還是有行動通訊業者表,雖然市話
撥打行動電話訂價權回歸受話端,至回到正常機制狀況,但就目
前台灣電言業營運環境來看,中華電信仍處於對獨大的狀況,用
戶迴路開放迄今,卻因為成本太高而讓其他業者無法企及,仍處
於不公平競爭的情境下,而此次又確定將市話撥打行動電話訂價
權回歸至發話端,這無疑再度加重其他行動通訊業者的競爭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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