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興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2022/3/17 | 大江基因 興 | 公告本公司2022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 |
公告本公司2022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1.事實發生日:111/03/172.公司名稱:大江基因醫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股東臨時會決議日:111/03/17 (二)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其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1)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董事林詠翔 -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法人董事代表人)兼總經理 -和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光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法人董事代表人) -司碼瀷互動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法人董事代表人) -大江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法人董事代表人) -台灣第一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法人董事代表人)兼總經理 -TCI HK LIMITED董事、GLUX HK LIMITED董事 -TCI BIOTECH LLC 董事、TCI Biotech Netherlands B.V. 董事 -沛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董事代表人) -大江生醫JAPAN株式會社 董事 (2)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傅珍珍 -和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3)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陳敬亭 -和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兼總經理 (4)獨立董事林水永 -台灣卜蜂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5)獨立董事張可盈 -亞洲教育平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四)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 (五)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股東出席表決後,贊成權數 9,761,828 權,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100 %, 本案照案通過。 (五)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 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林詠翔 (2)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傅珍珍 (3)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陳敬亭 (4)獨立董事林水永, (5)獨立董事張可盈 (六)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林詠翔 -百岳特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 -百岳特生物技術(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 -百岳特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七)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八)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九)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十)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大江基因 興 | 董事會新選任董事長 |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1/03/17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林詠翔4.舊任者簡歷:大江基因醫學(股)公司董事長5.新任者姓名: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詠翔6.新任者簡歷:大江基因醫學(股)公司董事長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8.異動原因:董事改選,由新任董事選出。9.新任生效日期:111/03/1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大江基因 興 | 更正私募專區中「訂價方式之依據及合理性」之內容 |
1.事實發生日:111/03/172.公司名稱:大江基因醫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日111/03/17,更正討論案一「通過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案」之說明2.「訂價方式之依據及合理性」內容。 (二)原公告:「(1)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 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 (三)但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應更正為:「定價日前 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或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 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6.因應措施:111/03/17股東臨時會,由股東發言提議更正討論案一之說明內容。7.其他應敘明事項:發布重大訊息並申請更正「私募專區」中「訂價方式之依據及合理性 」之內容。<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大江基因 興 | 公告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及第一屆委員名單 |
1.事實發生日:111/03/172.公司名稱:大江基因醫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由新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6.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林水永/光宇應用材料(股)公司監察人 獨立董事:孫維新/臺灣大學物理系兼任教授 獨立董事:張可盈/銘傳大學醫療資訊與管理學系教授 (3)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4)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11年3月17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選任董事7席(含獨立董事3席) ,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5)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1/03/17~114/03/16 同本屆董事任期。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大江基因 興 | 公告本公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名單 |
1.事實發生日:111/03/172.公司名稱:大江基因醫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名單,由新任獨立董事擔任。6.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林水永/光宇應用材料(股)公司監察人 獨立董事:孫維新/臺灣大學物理系兼任教授 獨立董事:張可盈/銘傳大學醫療資訊與管理學系教授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林水永/光宇應用材料(股)公司監察人 獨立董事:孫維新/臺灣大學物理系兼任教授 獨立董事:張可盈/銘傳大學醫療資訊與管理學系教授 (3)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4)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11年3月17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選任董事7席(含獨立董事3席) ,並經111年3月17日董事會通過,由全體獨立董事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5)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1/03/17~114/03/16 同本屆董事任期。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華旭矽材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7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3/17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889,215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96,708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9,258)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58,750)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4,743)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04,098)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99)11.期末總資產(仟元):1,451,20112.期末總負債(仟元):785,910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65,291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華旭矽材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3/17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華旭矽材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100%持股之子公司 華旭光電股份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100%持股之子公司 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簡易合併案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簡易合併)2.事實發生日:111/3/17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碩鑽公司」)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旭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之中文名稱為「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惟正式名稱,仍以主管機關核准為憑。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華旭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華旭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100%之子公司,為整合資源運用,促進經營合理化及節省管理成本,加強營運能力,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進行簡易合併,並對股東權益並無影響。7.併購目的:為整合資源運用,促進經營合理化及節省管理成本,加強營運能力。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有效整合資源並節省經營管理成本。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合併後對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皆無任何影響。10.併購後續處理方式,包括支付併購對價之時間及方法等:不適用。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不適用。12.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13.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14.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不適用。15.會計師或律師姓名:不適用。16.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7.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不適用。18.預定完成日程: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11年06月30日。19.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華旭公司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自合併基準日起,均由本公司概括承受。20.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碩鑽公司(合併後更名為「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所營業務:金屬線製品製造、電子零組件製造、買賣及其他相關業務。華旭公司(消滅公司)所營業務:晶圓表面處理、矽料加工處理、太陽能輔料矽材料、OEM等業務。21.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22.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2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合併完成後對公司業務、財務及股東權益等無重大影響。2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25.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合併完成後對公司業務、財務及股東權益等無重大影響。26.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27.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無。28.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29.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不適用。30.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過去一年:本公司與華旭公司有正常營運之進銷貨及短期資金融通紀錄。未來一年:不適用。31.資金來源(註五):不適用。32.其他敘明事項:合併基準日得由雙方公司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合併作業之需要予以變更。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華旭矽材 興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 及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3/1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直接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6,116(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5,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6,116(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9,462(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6,05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15,512(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675,54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19,8355.計息方式:依合約規定。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依合約規定。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0,51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6.15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 675,542仟元,包含 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81,000仟元,及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594,542仟元。(2)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 (719,835)仟元,包含 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2,838)仟元,及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686,997)仟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斯其大科 興 | (更正)代子公司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 資金貸與 |
(更正)代子公司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 資金貸與額度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規定 1.事實發生日:111/03/1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持有華新儀錶100%股權之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345(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7,34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7,345(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不適用.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14,80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2,3775.計息方式:不適用.6.還款之:(1)條件:不適用.(2)日期:不適用.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7,34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0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其他10.其他應敘明事項:子公司華新儀錶資金貸與母公司斯其大之限額為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依華新儀錶110年度財報淨值,則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27,345仟元,目前未有資金貸與之情事,待於近期董事會通過額度討論後再依規公告.預計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營業收入及金融機構借款.<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斯其大科 興 | (更正)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子公司華新儀錶 額度達「資金 |
(更正)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子公司華新儀錶 額度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規定 1.事實發生日:111/03/1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0,15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0,154(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15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不適用.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13,5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7,7185.計息方式:不適用.6.還款之:(1)條件:不適用.(2)日期:不適用.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15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0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其他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對子公司華新儀錶資金貸與之限額為本公司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依110年度財報淨值,則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60,154仟元,目前未有資金貸與之情事,待於近期董事會通過額度討論後再依規公告.預計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營業收入及金融機構借款.<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機光科技 興 | 機光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公告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7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1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31樓之5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0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提撥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案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10年度盈餘分配表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3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1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1.以書面方式。2.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111/04/13至111/04/22止,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3.受理提案處所: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31樓之5)4.受理股東提案作業流程及審查標準: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1年04月22日下午四時前寄達並註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三鼎生物 興 | 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7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三鼎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110年度財務報告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7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3/17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075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803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2,209)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0,967)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9,705)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9,705)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11)11.期末總資產(仟元):424,51512.期末總負債(仟元):34,806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89,709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三鼎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捐贈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11/03/172.捐贈緣由:贊助財團法人竹銘教學基金會,辦理「交大藝文中心」2022 年藝術季活動經 費,藉此增加接觸潛在消費者的機會,提升本公司產品品牌知名度。3.捐贈金額:新台幣10萬元整。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竹銘教學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不適用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三鼎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一年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7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06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3號23樓之3(遠雄U-TOWN D棟)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年度健全營運計畫辦理情形及執行成效報告。 (4)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5)修訂「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08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06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1條之規定,本公司擬訂於一一一年三月三十日起至一一一年四月八 日下午五時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其他相關事 宜將依法公告之。 受理處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21樓之3(三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 務部)。 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受理,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受理期間內,以掛號函件並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寄達受理處所。<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三鼎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追認新任業務部副總經理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副總經理2.發生變動日期:111/03/1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志銘/本公司業務部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11/03/0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11/03/01公告新任業務部副總經理,本案業經11/03/17董 事會追認通過。<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歐付寶電 興 | 說明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111/03/17 工商時報(Commercial Times)第B05版2.報導日期:111/03/17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預計2022年集團處理的代收金流量將有望達900∼1,000億元,同時將可增加約6萬家店家使用歐付寶,預計一年內將可以帶動15%∼20%的轉換率預估將為歐付寶新增約6萬用戶預期今年會員數、GMV都將迎來大幅成長。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澄清。6.因應措施:有關此報導之營運狀況,係屬媒體或法人臆測,本公司並無對外提供財務預測相關資訊,有關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財務資料為準。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普生 興 | 本公司決議出租部份新建竹北AI廠房 |
1.事實發生日:111/03/16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無5.發生緣由:(1)因本公司新建AI園區廠房為有效利用使用面積,擬出租該部分廠房予智強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此物業管理工作。(2)前述智強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東為本公司董事宣明智先生,而該公司有意願承做此方面之物業管理工作且所營事業內容亦符合需要。(3)租金給付金額:分首筆租金及新廠建廠期間分期給付租金。(4)租賃期間:自本建物取得執用執照日起至中華民國130年4月29日止。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根據新竹縣國際AI智慧園區產業專用區(一)土地設定地上權手冊第四十六條規定,將函請新竹縣政府核可同意此出租案。<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2/3/17 | 普生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度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創新一路六號(本公司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一O年度營業報告。2.本公司監察人查核一一O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一O八年度股東會通過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情形、計畫執行進度及計畫效益顯現情形。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一一O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章程修正案。2.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案。3.修正「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份條文暨更名為「董事選任程序」案。4.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1.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9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713.其他應敘明事項:擬依公司法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公告11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相關事宜如下:(1)受理期間:自111年4月9日起至111年4月19日16時止。(2)受理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創新一路六號 (本公司財務部),電話:03-5779221。(3)凡有意提案或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之股東應於111年4月19日16時前,將申請書表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或「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函件」親送或以掛號函件寄送達受理處所。股東提案或提名若有違公司法172條之1或192條之1規定者,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或候選人名單。<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