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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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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9 | 誠致科技 | 更正本公司97年第3次股東臨時會開會地點 |
1.事實發生日:97/08/29 2.公司名稱:誠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七年第三次股東臨時 會相關事宜,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展業二路18號 7樓誤植為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展業二路18號7號 6.因應措施:更正申報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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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9 | 儀大 | 代大陸子公司辦理現金增資公告 |
1.事實發生日:97/08/29 2.公司名稱:上海儀華有限公司、上海美樂有限公司、上海儀松 有限公司、蕪湖儀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因應營運及建廠資金需求,大陸子公司上海儀華 有限公司及上海美樂有限公司,擬現金增資美金各二百萬元, 上海儀松有限公司及蕪湖儀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美金各一百萬 元,總計美金六百萬元。由本公司間接投資(持股82.034%)之盛發 控股有限公司以向外資Crimson Capital Partners募得之A類特別股資 金支應。 6.因應措施:董事會通過後,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核准後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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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9 | 博磊科技 | 補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實施庫藏股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 |
1.事實發生日:97/08/27 2.公司名稱:博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買回庫藏股轉讓予員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8/27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172,062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7/08/28~97/11/27 6.預定買回之數量:2,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7.50~14.00,低於7.5仍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興櫃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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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9 | 東元精電 未 | 本公司會計主管變更公告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 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97/08/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處長陳彩豐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經理陳姿穎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 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公司內部輪調 7.生效日期:97/09/01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452-503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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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9 | 富晶通科技 | 公告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 |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97/08/29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96/07/01~97/06/30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上市申請作業 需求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97/08/29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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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9 | 瑞興商業銀行 興 | 董事會通過本公司更名為「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並於97 |
董事會通過本公司更名為「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並於 97年11月7日上午九時假台北市萬華行政中心(地址:台北市和平 西路三段120號13樓)召開97年股東臨時會
1.事實發生日:97/08/29 2.公司名稱:稻江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擴大營運層面與經營區域,董事會通過本公司更名 為「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大台北銀行」。 6.因應措施:本案將轉提最近一次股東會討論及修改公司章程,並 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經主管機關換發相關證照 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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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9 | 新力美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赴大陸投資事宜 |
1.事實發生日:2008/08/29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配合轉投資有化科技(股)與WISDOM-ORGCHEM,INC合併換股, 間接取得大陸地區海門慧聚藥業有限公司股權。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額USD1,558,348.61。 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海門慧聚藥業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 64,933,358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銷售原料藥、制劑、醫藥化工中間體及其相關技術的開發、 轉讓、諮詢、培訓。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人民幣 77,602,622.55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稅後淨利人民幣 8,956,364.86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USD1,558,348.61。 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 4,058,348.61元 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3.24% 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4.16% 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 9.79% 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 4,058,348.61元 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 資本額之比率: 23.24% 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 產之比率: 4.16% 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 權益之比率: 9.79% 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94年 投資虧損NTD7152仟元 95年 投資虧損NTD6104仟元 96年 投資虧損NTD640仟元 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無 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 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 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2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 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28.經紀人: 不適用 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係配合轉投資有化科技(股)與WISDOM-ORGCHEM, INC合併換股, 而間接取得其股權。 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2.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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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9 | 前進國際 未 | 公告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7/08/29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 :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0.4元 4.除權(息)交易日:97/09/18 5.最後過戶日:97/09/2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7/09/22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7/09/26 8.除權(息)基準日:97/09/26 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9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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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宏泰人壽 公 | 公告本公司人壽總經理異動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97/08/27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葉順山 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壽總 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周國端 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辭任,至本公司轉投資之普羅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任職。 6.新任生效日期:97/09/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決議由周國端董事長代理人壽總經理 人壽總經理案於金管會核准後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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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德信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九十七年度上半年度起變更會計師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7/08/28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黃素珍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佟韻玲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洪茂益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張志銘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因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業務調整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 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業務調整更換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7/08/28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 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 細說明每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 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 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 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 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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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昇陽國際半導體 | 公告本公司董事辭任事宜 |
1.發生變動日期:97/08/2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林國峰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4.異動原因:因業務考量辭去董事職務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5/06/27~98/06/26 7.新任生效日期:NA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董事人數由6席減為5席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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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瑋鋒科技 公 | 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
1.董事會決議日:97/08/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A.董事及總經理顏永裕 B.董事及副總經理謝蘇祥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 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 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A.董事及總經理顏永裕 B.董事及副總經理謝蘇祥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A.董事及總經理顏永裕 昆山璞石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B.董事及副總經理謝蘇祥 昆山璞石電子有限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昆山市巴城鎮迎賓西路1885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從事電子材料、電子膠帶、 機械設備、塑料材料及製品、紙製品的商業批發、佣金代理(拍 賣除外)及進出口業務,並提供相關產品的諮詢、維修及售後 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屬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投資 公司,採權益法認列轉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 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將於最近期召開之股東會許可解除該等董事 之競業禁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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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亞洲基因科技 未 | 本公司97年度現金增資案延長繳款期間公告 |
1.事實發生日:97/08/27 2.發生緣由:因客觀環境變更之影響致未能達成原訂增資目標,本 公司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15元調降 為10元,並預計延長繳款期間至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止。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衡量當前投資 環境,為順利募集本次資金,本公司董事會巳於九十七年八月 十六日決議通過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15元調降為10元, 並延長繳款期間至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止。 二、為確保員工及原股東或認股人之權益,本公司訂定相關補償 方案如後:本公司承諾本次申請現金增資延期暨變更現金增資金 額募集作業,已繳股款之股東,本公司願於到期之時將已繳款之 股東所繳股款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計利息返還原股 東。 三、對於已繳款之股東、員工,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 之全數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註一))之天數×2.710% ( 註二)/365】 註一:實際退款日暫定為97年9月5日。 註二:定期存款年利率2.710%,係依97年8月27日之郵政儲金一年 期定期存款利率。 四、有關修訂後現金增資案所需之認股繳款通知書,將重新寄發 原股東及員工。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延長繳款期間之繳款通知書俟主管機關核 准延長後寄發,屆時再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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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友威科技 | 董事會通過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公告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8/27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核准後一年內,視實際需求一次 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天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 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 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職 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 等因素綜合考量後由總經理擬訂名單後,經董事長同意後,提報 董事會決議。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發行 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且任一員工每一會計年度得認 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總額 為一千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 為一千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 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 為一百萬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 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以不低於發行日 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認股價格 ;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以不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 之收盤價為認股價格。 (二)權利期間: 1.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七年,此一期間內不得轉讓, 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 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2.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數量外,自被授予本員 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 可依下列時程行使其認股權利比例( 累計)為: (1)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就被授予之本員工 認股權憑證數量之百分之二十五為限,行使認股權利。 (2)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三年後,可就被授予之本員工 認股權憑證數量之百分之五十為限,行使認股權利。 (3)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四年後,可就被授予之本員工 認股權憑證數量之百分之七十五為限,行使認股權利。 (4)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五年後,可就被授予之本員工 認股權憑證數量之百分之一百為限,行使認股權利。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違反本公司勞動契、 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時,本公司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部 分之尚未行使認股數量。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 列方式 處理: 1.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聘: 依本條第二項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個 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或解聘當 日即失效。 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 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 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 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 年內行使之。 3.一般死亡: 依本條第二項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 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於死亡當日 即失效。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 已授予之認股權 憑證,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 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 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 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 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 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 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5.調職: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本公司之認股權人,經本公司核定須轉任本 公司關係企業,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 響。 6.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 股權憑證,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逾期未 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 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復職起回復其權益, 惟本條第二項所規 定之認股權行使時程之計算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 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7.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資遣 依本條第二項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 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自資遣生效 日起即失效,或得由董事長於本條第二項認股權利行使時程範圍 內核定其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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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主向位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更換會計師事宜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7/08/25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陳慧銘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宜慧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林宜慧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李麗凰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及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工作 調整之需求變更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 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7/08/18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 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不適用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 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 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 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 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 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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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洲磊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 |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 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97/06/30 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 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 准在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 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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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研勤科技 | 研勤科技公告九十七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
1.事實發生日:97/08/27 2.公司名稱:研勤科技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承認九十七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 表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A.九十七年上半年母公司損益情形 (單位: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 外,餘係仟元) 銷貨收入淨額:81,588 稅前利益:33,238 本期純益:30,336 基本每股盈餘(稅前):4.34 基本每股盈餘(稅後):3.96 B.九十七年上半年合併損益情形 (單位: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餘係仟元) 營業收入淨額:82,661 稅前利益:33,238 合併純益-母公司股東:30,336 基本每股盈餘(稅前):4.34 基本每股盈餘(稅後):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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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景岳生物科技 | 公告本公司上櫃現金增資股款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銀行 |
1.事實發生日:97/08/28 2.公司名稱:景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辦理專戶存儲應注 意事項」之規定,公司應於股款開始收取前,與代收及專戶存儲 價款行庫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 且應於訂約之日起二日內,公告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等資訊 。 6.因應措施: 一.委託代收股款機構: (1)永豐金商業銀行城內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 (2)第一商業銀行新化分行(員工) 二.委託存儲價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南科園區分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合約之訂約日:9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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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彥臣生技藥品 興 | 國際醫學期刊報導彥臣「壽美降脂一號」新案例 |
1.事實發生日:97/08/28 2.公司名稱:彥臣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中國醫藥大學於醫學期刊“ Progress in Neuro-Psychopharmacology & Biological Psychiatry ”上報導因服用抗精神病藥物Olanzapine 引起的高血脂症,使用壽美降脂一號(LipCol Forte)得到良好的療效 ,這是國際上首度報導使用紅麴製劑可改善因抗精神病藥引起的 高血脂症。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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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慶鴻機電工業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8/2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4,6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46,000,000元。 6.發行價格:溢價每股新台幣36.8元。 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提撥10%共46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餘90%共4,140,000股,按認股基準 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 股東自行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或股東、員工放棄認股部分 ,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 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償還銀行借 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將於97年第4季辦理。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另召開董事會訂定認 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並授權董事長辦理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3).本次現金增資計畫內容,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 估或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其他未盡事 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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